聚焦3·15|“共筑满意消费”,听听检察官如何说……
时间:2025-03-15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图文:杜依静 视频:王桦
编辑:王桦
录入:李昊伦
审核:高梅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网络购物盛行的时代,假冒伪劣商品如洪水猛兽般冲击着市场秩序,威胁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道外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内容。作为消费者,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商品海洋中辨别真伪,确保自己的每一次消费都物有所值、满载而归呢?来听听检察官如何说:
以近年来该院办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为例,不法分子私印哈尔滨某知名红肠商标,包装自己生产的三无产品进行销售,从中谋取暴利。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和法律监督职能定位,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道外分局等相关单位到被害民营企业进行护航回访。同时,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履职,多次深入辖区食品交易中心随机抽检,重点摸排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产品,认真核查商品认证证书和商标标识、逐一核对进货渠道、供货商授权手续、专利证书、海关通关证明等材料,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和非遗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多方同频共振协同保护,从个案守护提升到行业守护,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构建没有假冒伪劣商品的市场环境,既要看法律利剑,也要看消费者的自身防范。
检察机关提醒消费者
1.谨慎选择购买渠道:优先选择官方授权店铺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避免在非正规渠道购买。
2.仔细查看商品信息:购买前仔细核对商品商标、包装、防伪标识等信息,与正品进行对比。
3.警惕异常低价销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往往存在风险,切勿贪图便宜而忽视商品真伪。
4.保留购物记录凭证:保存好购物发票、交易记录等,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5.积极监督大胆举报:如果发现假冒商品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可以拨打12309联系检察机关提供相关线索。
检察机关提醒商家
1.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销售任何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加强供应管理: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3.建立自查机制:定期对在售商品进行自查,及时下架疑似假冒商品。
4.积极配合执法:面对执法检查,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