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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捍卫权益,绽放女性力量|三八妇女节的法治回响

时间:2025-03-07

来源:第六检察部

作者:戴雨琪、陈婷婷

编辑:王桦

录入:李昊伦

审核: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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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充满希望与活力的季节,我们迎来了三八妇女节,这是属于全体女性的光辉节日,也是反思女性权益、凝聚奋进力量的重要契机。然而,在追求性别平等的道路上,女性仍面临诸多困境,家庭暴力、性骚扰、就业歧视以及经济财产权益受侵等问题,如阴霾笼罩,亟待我们共同驱散。

  家庭暴力,这一隐匿在家庭暗处的“毒瘤”,不仅伤害女性的身体,更重创其心灵。《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给予施暴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妇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自己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性骚扰,让许多女性在公共场所、职场等环境中如芒在背。从言语上的不当调侃到肢体上的肆意侵犯,每一次骚扰都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出,禁止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相关单位应及时处理。

  就业歧视,像一道无形的屏障,阻碍着女性在职场中大步前行。有的企业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有的在晋升、薪酬待遇上对女性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当遭遇就业歧视,女性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在经济财产权益方面,无论是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分割,还是职场中的薪资待遇,女性都可能面临不公平对待。《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呼吁广大女性同胞,当权益受损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法律赋予我们力量,我们要凭借这份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与权益。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重女性、保障女性权益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位女性都能在阳光下自由绽放,在平等与公正中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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