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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建设年】检司合作 深度对接|道外区检察院携手区司法局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2-05-25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王忠三

录入:王桦

审核:崔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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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5月20日,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以“三个加强”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达成共识。

加强无缝对接,

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

联席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向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此轮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并要求相关部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措施,“点对点”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接收、外出请假、思想汇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防出现脱管漏管、再犯罪等情况。

加强同步监督,

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联席会上,各方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两个同步”的具体内容:即同步进行节点监督与跟踪监督,于法院启动审前调查程序阶段介入,指派专人进行跟踪监督;于判决(裁定)生效后,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为社矫对象建立“一卡一档”;定期与社矫机构“对账”,防止法律文书不送达、不及时送达等“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的脱节现象。以及同步进行定期核查与及时建档,每月定期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司法机构核查社矫对象违法犯罪记录,对存在改造表现差、不服监管、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但尚未构成重新犯罪的社矫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给予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收监执行措施。

加强手段创新,

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

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良性发展,我院提出“三个新办法”。

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与区司法局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研讨分析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就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助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等问题交换意见;通过实时反馈工作信息,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形成1+1>2的工作合力。

 

二是要建立矫正期限超期预警机制。我院将通过提前告知、催办、督办等形式,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办理解矫手续,杜绝超期矫正现象的发生,并在矫正期限届满前,与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和社区矫正志愿者联合开展矫正效果综合评估,确保监督实效。

 

三是要建立“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机制。下一步我院将通过“真实案例+法律法规”的方式,面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普法警示教育,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因酒驾、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说法、敲响警钟,使社区矫正对象认清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督促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认真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我院第四检察部将按照“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尽快提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质效,能动履职,主动尽责,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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