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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练”筑防,防患未“燃”】道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道外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时间:2024-09-11

来源:办公室

作者:侯雪松

编辑:王桦

录入:李昊伦

审核:李昊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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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机关消防安全工作。2024年9月11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道外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树元及各部门安全员、物业工作人员参加演练活动。

  演练前,道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对该院内部消防器械是否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后,消防员对该院全体安全员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了火灾的危害、火灾的预防、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日常生活中在不同场所遇到火情时的逃生与自救方法等事项。

  演练中,警报响起,消防员立即到达指定点位,模拟被困人员,遵从指令,打湿毛巾捂住口鼻,按照消防员的指引,规范有序地从办公楼一侧楼梯迅速撤离到达安全位置,在逃生最佳时间内撤离到空地避险,达到了预期演练效果。随后,消防员对该院安全员现场展示了干粉灭火器“一看、二提、三拔、四瞄、五压”的使用要领,并组织安全员使用灭火器对模拟火情进行扑救。

  演练后,该院李树元副检察长代表院党组进行总结讲话,他表示此次演练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消防安全教育课,更夯实了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的基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此次演练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时刻牢记消防安全无小事,将安全意识植根于心,践之于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此次“检察蓝+火焰蓝”消防安全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该院检察人员防火、灭火、自救、互救等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以“练”筑防,防患于未“燃”,筑牢了检察机关消防安全的“防火墙”。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大对全体检察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证办公办案安全,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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