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世界湿地日|道外检察邀您一起守护绿色湿地

时间:2024-01-31

来源:第六检察部

作者:王福全、高悦淇

编辑:王桦

录入:李昊伦

审核:高梅

【字体:  

  2024年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人类福祉”,口号是“人与湿地 生命交织”,旨在强调湿地为人类提供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减缓气候变化等生态服务功能,呼吁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认识湿地、了解湿地、爱护湿地。

  哈东沿江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部松花江南岸,总面积10725公顷,东北亚迁徙水鸟重要的停歇地及繁殖地,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东方白鹳(IUCN世界濒危)、丹顶鹤(IUCN世界易危)的重要栖息地,也是野大豆、莲、小慈菇在内的国家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的生长地,在维持松花江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的基础上,对黑龙江省全域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23年湿地保护公益履职

请您“检”阅

  生态兴则文明兴。湿地生态保护成为一道必答题。一年来,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湿地损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切实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哈东沿江国际湿地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重塑监督理念,以典型案例培育增强湿地保护公益监督效能

 

以党建引领赋能高质量公益检察履职

  与极具红色资源的新仁灌溉站开展党建结对共建,以溯源治理延伸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2个行政机关渠道清淤6公里、清除各类垃圾1000多立方米,有力守护黑土地灌溉安全,该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典型案例。

 

以典型案例培育促进公益保护提质增效

  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督促保护哈东沿江国际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联合10部门发布的河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典型案例,能动履职助力哈东沿江生态保护经验材料在全省推广。

 

完善机制保障,以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湿地保护公益监督共识

协力构建国际湿地保护共治格局

  定期组织开展“我履职、您监督”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专题活动,主动邀请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持续跟进监督,听取湿地保护与修复意见建议。创造性打造全省首个“检、政、校”哈东沿江国际湿地保护共同体,签订湿地保护协作机制1个,成立湿地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理论课题组2个,对湿地开展系统研究、综合治理,构建湿地保护多元化新格局。

 

系统融合推动长效保护利用

  聘请10名志愿者加入“益心为公”云平台,对侵占湿地、非法开采、违法排污等情形,进行重点监督。创新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坚持“治理+服务”并重、“公益+行政”协同、“办案+普法”同步、“实践+调研”共促,全力织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4+”防护网。

聚焦地域特色,以科技赋能持续提升湿地公益保护专业素能

 

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

  该院1名干警完成无人机提高班学习,探索应用3D空间建模、红外热感等技术,进一步拓展监督深度。与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强化技术合作,主动对接咨询专业问题10余次,共绘湿地保护同心圆。

 

延伸湿地保护监督触角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乡村振兴公益监督专项行动,将湿地保护与共促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结合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加大对乡村人居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农药兽药使用、畜禽养殖等与湿地保护紧密关联领域的办案力度,立案办理6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湿地守护邀您“益”路同行

  守护好哈东沿江国际重要湿地任重道远,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愿与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湿地生态安全。 如您身边有以下破坏湿地行为:

 

1.非法捕捞湿地野生动植物;

 

2.开(围)垦、填埋湿地;

 

3.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4.擅自建房、挖沙、捕捞、放牧、排污;

 

5.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请及时联系我们(举报电话:12309;联系电话:0451-82461558)


联系地址:道外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