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首页/ 检务指南/ 工作流程/

侦查监督审查岗工作流程

时间:2018-09-03

来源:道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

编辑:高梅

录入:道外区人民检察院

审核:叶向阳

【字体:  
     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审查岗工作流程
     1、审查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检察官对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2、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合法的,形成审查意见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审批。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不当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形成审查意见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纠正。
     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岗工作流程
    1、接收同级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56条、第157条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
    2、审查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检察官案件。
    3、经审查后提出是否上报批准延长或者上报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检察长决定。
    4、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上报批准/上报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材料,等待上级检察机关作出决定。

 

联系地址:道外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